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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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教育局最新(zuìxīn)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(zǐnǚ)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(pútián)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(zōnghé)(zōnghé)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(hé)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21日(rì)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(pújiào)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(shěnhé)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(pútiánshì)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(měinián)6月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(yuè)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》和(hé)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(hòuyí)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(zhèngmíng)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(quánrìzhì)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(jí)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(dānwèi)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(chūjù)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(zhì)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(chúwài)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(hào)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(tóusù)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(zài)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(bèi)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(ruò)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(de)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(pútiánshì)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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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(zǐnǚ)办理入学(转学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(pútián)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(zōnghé)(zōnghé)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(hé)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21日(rì)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(hào)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(pújiào)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(shěnhé)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(pútiánshì)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(měinián)6月1日—6月20日
每年7月(yuè)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》和(hé)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(hòuyí)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(zhèngmíng)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(quánrìzhì)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(jí)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(dānwèi)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(chūjù)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(zhì)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(chúwài)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(hào)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投诉(tóusù)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(zài)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(bèi)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(ruò)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(de)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(pútiánshì)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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