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新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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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新提示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25年(nián)高考英语口试温馨提示
一、英语口试时间:2025年(nián)6月24日。
二、忻州市英语口试地点:忻州高级中学(gāojízhōngxué)。
考生路线:由忻州高级中学东门(高级中学东侧通岗路北路)进入(jìnrù)考点,报到设在实验馆(慎微楼)一层,集中点名后按批次到科技馆(慎思(shènsī)楼)二层候考室(hòukǎoshì)进行(jìnxíng)培训,考场设在同一楼层,考试结束后由东楼梯出科技馆,按照指引路线出考点。不安排看考场,考生提前熟悉(shúxī)赴考路线,在考点东门口观看考场分布示意图。
三、英语口试方式(fāngshì):采用机考的模式,考生须通过耳机听(tīng)试题和计算机屏幕阅读题目,用鼠标、键盘及耳麦作答,考生可在报名系统(xìtǒng)下载机考模拟考试试题,进行模拟演练。
四、考生参加英语口试(kǒushì)时,需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口试准考证、黑色中性笔(zhōngxìngbǐ)参加考试,不得携带手机、智能手表(手环)、智能眼镜等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以及与考试无关(wúguān)用品进入考场。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的,不论使用与否,一律(yīlǜ)按作弊处理。
五、考生须在报到(dào)时间(shíjiān)前30分钟抵达忻州高级中学,完成报到,并接受安检和身份核验。跟随引导员(yǐndǎoyuán)进入候考室参加培训,培训完成后在引导员的引导下(xià)进入考场,途中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队。超过报到时间不得入场,取消本年度英语口试资格。
六、进入考场后,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试音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(gùzhàng)等问题,可举手向监考员(jiānkǎoyuán)(jiānkǎoyuán)报告,不得擅自(shànzì)操作机器(jīqì)程序。故意破坏考试设备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,并承担赔偿责任。考试完毕后再报告意外情况的,如无监考员证明,一律不予承认。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,不准在考场内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携带夹带、旁(páng)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。
七、考试结束后,不得(bùdé)将考场内的(de)用品带出(chū)考场,不得在考场或校内逗留,不得与候考室、待考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。对扰乱考点(kǎodiǎn)、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违规者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祝愿广大考生沉着(chénzhuó)应考,取得好成绩。
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
2025年6月18日(rì)



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25年(nián)高考英语口试温馨提示
一、英语口试时间:2025年(nián)6月24日。
二、忻州市英语口试地点:忻州高级中学(gāojízhōngxué)。
考生路线:由忻州高级中学东门(高级中学东侧通岗路北路)进入(jìnrù)考点,报到设在实验馆(慎微楼)一层,集中点名后按批次到科技馆(慎思(shènsī)楼)二层候考室(hòukǎoshì)进行(jìnxíng)培训,考场设在同一楼层,考试结束后由东楼梯出科技馆,按照指引路线出考点。不安排看考场,考生提前熟悉(shúxī)赴考路线,在考点东门口观看考场分布示意图。
三、英语口试方式(fāngshì):采用机考的模式,考生须通过耳机听(tīng)试题和计算机屏幕阅读题目,用鼠标、键盘及耳麦作答,考生可在报名系统(xìtǒng)下载机考模拟考试试题,进行模拟演练。
四、考生参加英语口试(kǒushì)时,需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口试准考证、黑色中性笔(zhōngxìngbǐ)参加考试,不得携带手机、智能手表(手环)、智能眼镜等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以及与考试无关(wúguān)用品进入考场。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的,不论使用与否,一律(yīlǜ)按作弊处理。
五、考生须在报到(dào)时间(shíjiān)前30分钟抵达忻州高级中学,完成报到,并接受安检和身份核验。跟随引导员(yǐndǎoyuán)进入候考室参加培训,培训完成后在引导员的引导下(xià)进入考场,途中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队。超过报到时间不得入场,取消本年度英语口试资格。
六、进入考场后,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试音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(gùzhàng)等问题,可举手向监考员(jiānkǎoyuán)(jiānkǎoyuán)报告,不得擅自(shànzì)操作机器(jīqì)程序。故意破坏考试设备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,并承担赔偿责任。考试完毕后再报告意外情况的,如无监考员证明,一律不予承认。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,不准在考场内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携带夹带、旁(páng)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。
七、考试结束后,不得(bùdé)将考场内的(de)用品带出(chū)考场,不得在考场或校内逗留,不得与候考室、待考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。对扰乱考点(kǎodiǎn)、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违规者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祝愿广大考生沉着(chénzhuó)应考,取得好成绩。
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(guǎnlǐzhōngxīn)
2025年6月18日(rì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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